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4-11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
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
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)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
2018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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